工程概算投資一般應控制在立項批準的投資控制額以內;如果設計概算值超過控制額,必須修改設計或重新立項審批;設計概算批準后不得任意修改和調整;如需修改或調整時,須經原批準部門重新審批。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概算的編制規定和費用標準,具有豐富的設計概算編制和審查經驗,幫助業主合理確定、有效控制工程造價。一方面,通過與類似工程概算技術經濟指標對比分析,考察初步設計的科學與合理程度;另一方面,核定建設項目的投資規模,力求建設項目總投資準確、完整,防止出現丟項落項進而壓低概算投資,也防止任意擴大投資規模大幅度突破概算。為建設項目投資提供可靠的依據,提高建設項目的投資效益。